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5800169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請貴校務必落實「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」,並參考旨揭建議完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自我傷害預防工作,降低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事件之發生。 |
| 三、 | 請貴校務必落實高關懷個案之追蹤輔導工作;並於再次檢視及完善相關規劃,以積極維護學生心理健康與安全。 |
張貼日期: 2026-02-24 17:55:02 點閱: 192 (1288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5800169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請貴校務必落實「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」,並參考旨揭建議完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自我傷害預防工作,降低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事件之發生。 |
| 三、 | 請貴校務必落實高關懷個案之追蹤輔導工作;並於再次檢視及完善相關規劃,以積極維護學生心理健康與安全。 |